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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一句话普法口袋书(宪法宣誓誓词)

 来源:普洱网 时间:2023/4/19 点击:716

 


 

主 任  尤伟琼  尹有才  齐云龙

主 编  房珂竹

编 委  王 媛  吴小意  王建华

杨 华  杨玉平  王玮莹

张云翔  夏小珺   李 庆

赵 莉  鄢 羽  钱晓云

熊世博  柏永跃  付钦杨

刘禹承  夏晓伟  邓与骁

冯 华  杨云波  喻新其

夏 黎  孙道燕  罗仲武

罗文杰  鲁京京  罗阳萍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精神,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23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云南省专项普法第九工作组、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普洱市委政法委专项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编写了符合普洱市普法情况、具有当地民族生活特色的“乡村法律明白人”“一句话普法”系列法律口袋书,每本口袋书为一部法律规定,将该部门法中群众最需要掌握的法律规定凝练成100条法律知识,将每条法律知识浓缩为一句话,通过开展领读诵读会活动,由领读人带领群众诵读系列法律口袋书中的“一句话普法”,让广大群众读、学、懂、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传达率和理解率,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形成专业普法队伍、行业普法队伍、志愿者普法队伍与“法律明白人”积极互动、人人参与的热烈普法氛围,使人人成为法治宣传责任人,个个会讲普法小故事,家家懂得法律规定,掀起学法新热潮,增强普洱市广大民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素养,加强普法基础建设,着力实现“三下降一扭转”,推进普洱市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普法与社会治理协同推进,全面提升平安法治普洱建设水平。            

本册“一句话普法”口袋书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100条。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法治教育就是要让正确的法治观念成为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话语,塑造形成执着的守法行为。

 

22023年4与14日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中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4、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6、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7、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8、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有保持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9、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10、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3、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4、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1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6、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17、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18、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19、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20、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2、法律特殊规定以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2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转让土地

24、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5、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26、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使用和利用土地

27、法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8、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29、国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30、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1、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32、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收或征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并给予补偿

34、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35、国家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36、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37、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38、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9、集体经济组织在守法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40、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41、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42、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学前教育

43、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44、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45、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

46、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

47、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48、国家发展文学艺术事业,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49、国家培养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队伍

50、国家普及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在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1、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52、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53、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54、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55、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动

56、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7、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58、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59、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0、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61、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6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6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64、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65、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6、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67、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68、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9、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70、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71、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7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要创造条件保障劳动者休息权

73、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4、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75、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76、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77、妇女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78、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79、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

80、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81、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82、公民负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83、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84、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8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8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87、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8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8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90、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91、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9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9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9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96、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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